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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天接到實習學校人事主任的電話,問我能不能去代課,
從9/28起連代三週(因為老師請婚假),
我當下是回他說要思考一下(因為論文還沒定),
下午去註冊組蓋章,問了一下有無提前畢業便可退一半學雜費的事,
對方的說法是沒有,而且我即使學期中畢業也無法即刻拿到畢業證書,
學校只能先給我一張臨時的學位證書,待學期末時才統一發放畢業證書,
基於這樣的前提,我跟我媽媽討論一下,似乎10月畢跟11月畢都是一樣的,
所以我剛剛就回電給人事主任說可以去接(畢竟三週也可以小賺一筆),
哈,不過我最擔心要上體育課了,從小我的體育就超~不~拿~手,
上數學都比上體育輕鬆,希望高年級的導師可以不用自己上體育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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